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ღ✿★✿,发展城市供水事业ღ✿★✿,保障城市生活ღ✿★✿、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ღ✿★✿,制定本条例ღ✿★✿。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ღ✿★✿,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ღ✿★✿。本条例所称公共供水ღ✿★✿,是指城市自来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ღ✿★✿、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ღ✿★✿。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ღ✿★✿,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属设施向本单位的生活ღ✿★✿、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尊龙人生就是博ღ✿★✿。
第六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ღ✿★✿,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ღ✿★✿,推广先进技术ღ✿★✿,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ღ✿★✿。
第七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ღ✿★✿。省ღ✿★✿、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城市供水工作ღ✿★✿。
第九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ღ✿★✿、水行政主管部门ღ✿★✿、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尊龙人生就是博ღ✿★✿,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ღ✿★✿,纳入城市总体规划ღ✿★✿。
第十条 编制的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ღ✿★✿,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ღ✿★✿,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ღ✿★✿。
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ღ✿★✿,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社会用水ღ✿★✿,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ღ✿★✿。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ღ✿★✿、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定跨省ღ✿★✿、市ღ✿★✿、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经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水利ღ✿★✿。ღ✿★✿。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ღ✿★✿、施工白岛智惠子ღ✿★✿,应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ღ✿★✿、施工单位承担ღ✿★✿,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白岛智惠子ღ✿★✿。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ღ✿★✿、施工任务白岛智惠子ღ✿★✿。
第十八条 城市新建ღ✿★✿、扩建ღ✿★✿、改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ღ✿★✿,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ღ✿★✿;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ღ✿★✿,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ღ✿★✿,由其统一组织城市供水工程建设ღ✿★✿。
第十九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ღ✿★✿,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ღ✿★✿,方可从事经营活动ღ✿★✿。资质审查办法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ღ✿★✿。
第二十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尊龙人生就是博ღ✿★✿,应当建立ღ✿★✿、健全水质检测制度ღ✿★✿,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ღ✿★✿。
第二十一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尊龙人生就是博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ღ✿★✿,做好水压监测工作ღ✿★✿,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水力发电ღ✿★✿。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ღ✿★✿。
第二十二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ღ✿★✿。由于施工ღ✿★✿、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ღ✿★✿,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ღ✿★✿;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尊龙人生就是博ღ✿★✿,不能提前通知的ღ✿★✿,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白岛智惠子ღ✿★✿,尽快恢复正常供水ღ✿★✿,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ღ✿★✿。
第二十三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等制定ღ✿★✿。
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ღ✿★✿、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ღ✿★✿。城市供水价格制定办法ღ✿★✿,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ღ✿★✿。
第二十七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的企业对其管理的城市供水的专用水库ღ✿★✿、引水渠道ღ✿★✿、取水口ღ✿★✿、泵站ღ✿★✿、井群ღ✿★✿、输(配)水管网ღ✿★✿、进户总水表ღ✿★✿、净(配)水厂ღ✿★✿、公用水站等设施ღ✿★✿,应当定期检查维修ღ✿★✿,确保安全运行ღ✿★✿。
第二十八条 用水单位自行建设的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户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ღ✿★✿,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其统一管理后治水ღ✿★✿,ღ✿★✿,方可使用ღ✿★✿。
第二十九条 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全保护范围内ღ✿★✿,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建筑物ღ✿★✿、构筑物等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ღ✿★✿。
第三十条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ღ✿★✿、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ღ✿★✿,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ღ✿★✿,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海河ღ✿★✿!ღ✿★✿。
第三十一条 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黄河ღ✿★✿,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ღ✿★✿。施工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ღ✿★✿,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ღ✿★✿,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ღ✿★✿。
第三十二条 禁止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水管网系统连接ღ✿★✿;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ღ✿★✿,必须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ღ✿★✿,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ღ✿★✿,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ღ✿★✿。禁止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ღ✿★✿。
第三十三条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ღ✿★✿,可以处以罚款ღ✿★✿。情节严重的ღ✿★✿,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ღ✿★✿,可以停业整顿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ღ✿★✿,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予以行政处分ღ✿★✿:(一)供水水质ღ✿★✿、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ღ✿★✿;(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来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ღ✿★✿;(三)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ღ✿★✿。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ღ✿★✿,可以处以罚款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ღ✿★✿,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ღ✿★✿;(一)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ღ✿★✿;(二)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ღ✿★✿;(三)违反城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兴建城市供水工程的ღ✿★✿。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ღ✿★✿,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ღ✿★✿,可以处以罚款ღ✿★✿:(一)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ღ✿★✿;(二)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ღ✿★✿;(三)在规定的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ღ✿★✿;(四)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ღ✿★✿;(五)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ღ✿★✿;(六)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ღ✿★✿;(七)擅自拆除ღ✿★✿、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尊龙人生就是博官网登录ღ✿★✿。ღ✿★✿。有前款第(一)项白岛智惠子ღ✿★✿、第(二)项ღ✿★✿、第(四)项水文ღ✿★✿,ღ✿★✿、第(五)项ღ✿★✿、第(六)项ღ✿★✿、第(七)项所列行为之一水污染ღ✿★✿。ღ✿★✿,情节严重的ღ✿★✿,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ღ✿★✿,还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ღ✿★✿。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ღ✿★✿,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ღ✿★✿;造成损失的ღ✿★✿,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ღ✿★✿,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ღ✿★✿。
第三十七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白岛智惠子ღ✿★✿,滥用职权ღ✿★✿、徇私舞弊的ღ✿★✿,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ღ✿★✿;构成犯罪的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ღ✿★✿、第三十四条ღ✿★✿、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罚款数额由省ღ✿★✿、自治区ღ✿★✿、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白岛智惠子ღ✿★✿。